问题 | 房子倒塌伤人事件:应对策略与法律建议 |
释义 | 房屋倒塌砸死人的处理方式与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若是不可抗力导致房屋倒塌,不承担侵权责任;若是房屋本身原因导致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可抗力情况下不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规定另行遵循。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建筑物或其附属物的致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以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责任主体为直接控制、管理并负有维护义务的人。 法律分析 一、自己的房子倒了砸死人怎么办 1、房屋倒塌砸死人怎样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房屋倒塌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房屋本身原因倒塌砸死人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建筑物致人损害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建筑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各类人造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隧道、广告牌、电线杆等。搁置物、悬挂物是与建筑物相连的位于高处的附属物,如阳台上的花盆、悬挂于窗外的空调等。因这些物件的倒塌、脱落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 (3)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4)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是无过错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对该建筑物进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负有妥善维护义务的人。当建筑物的所有人与实际占有、管理人不一致时,就要具体分析责任人。 结语 在处理房屋倒塌砸死人的情况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倒塌,不承担侵权责任;而如果是房屋本身原因造成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致人损害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因此,在确定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时,需要考虑对该建筑物进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负有维护义务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七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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