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
释义 |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著作权法是指保护文化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权益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内容具体如下:文学作品和口述作品、科学作品、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以及摄影作品、美术作品以及建筑作品、工程设计图以及其他创作类作品。 著作权法中还提到关于共同完成著作的共有产权以及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细分为: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不被别人篡改歪曲)的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以及网络传播权;可进行二次创作的有改编权、翻译、汇编权;著作权权利人该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著作权的权利,但必须符合著作权权利法之规定。 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法律上是这么指出的:根据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通知过度政策规定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 1、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 2、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7、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 8、农耕的培训服务 9、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10、宗教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11、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 12、个人转让著作权的 也就是说个人转让著作权在享受优惠政策之中,不用缴纳增值税。上述免征情况可以看出很多内容都是公共服务以及文化传播方面给予的福利。所以个人转让著作权也是一种文化传播,国家大力支持文化传播,提倡文化作品的创作及传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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