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病史是否包括过敏性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既往病史是指患者在过去所患的疾病或曾经接受的治疗记录,包括过敏性疾病。但是,针对过敏性疾病是否属于既往病史,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管理制度,做好病案质量控制,记录、保管医疗活动的有关资料,包括患者既往病史、诊疗过程和治疗效果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个人的基本情况和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收集、使用或者泄露。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九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其病历、检查资料、诊断结果等有关医疗记录,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过敏性疾病是否属于既往病史,但是医疗机构在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时应当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包括过敏性疾病,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患者也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其病历、检查资料、诊断结果等有关医疗记录,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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