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钱没打条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借钱未打条不还,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法律帮助、寻求其他帮助等方法。如果对方非善意欠债,可以采取取证措施,包括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提供给法院作为审判依据。在《民事诉讼法》中,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借人可以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法律分析 如果别人欠我钱没有打条不还,我可能会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1. 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并且签署一份还款协议。 2. 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或法律要求归还欠款。 3. 寻求其他帮助,例如向家人、朋友或专业机构咨询,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实大部分人都最后会遵守信用,所以可以与对方开诚布公的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 但是也有一些因为没办法还钱,或者存心想赖钱,结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应该防备,吃一堑长一智,除今后要远离外,还要采取第二种做法了。 2、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 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 (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 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 (3).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结语 借款未打条不还,可以尝试以上几种方法。如果对方不愿意归还欠款,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或法律要求归还欠款。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帮助,例如向家人、朋友或专业机构咨询,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不过,对于那些推三阻四、不愿意提供欠条、也不愿意归还欠款的人,应该加强防范,避免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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