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是否可以只给赡养费而不照顾或见面? |
释义 | 赡养老人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只给赡养费的。赡养老人的具体内容是给予老人赡养费,然后还需要经常看望老人和照顾老人。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是:子女已经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赡养的能力;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等情形需要同时满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人老了只能给赡养费,不照顾也不见面可以吗? 赡养老人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只给赡养费的。赡养老人的具体内容是给予老人赡养费,然后还需要经常看望老人和照顾老人。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是:子女已经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赡养的能力;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等情形需要同时满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人老了只能给赡养费,不照顾也不能见面吗? 赡养老人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只给赡养费的。赡养老人的具体内容是给予老人赡养费,然后还需要经常看望老人和照顾老人。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是:子女已经成年并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赡养的能力;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等情形需要同时满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家庭纠纷生气,能不能不照顾老人?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人生病后子女不愿意照顾的,老人可以要求女子承担赡养责任,支付抚养费,治疗疾病的相关费用,子女不给的,可以起诉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老年人有财产,共同赡养,如何分配财产? 赡养老人与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如下:1、对于父母,子女一般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2、对于涉及继承的财产分割,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应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老年人拥有财产,共同赡养,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老人过世后,遗产该如何分配,依照法规应按照如下顺序分配:1、确认老人有无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果有,则优先按照遗嘱协议办理财产分配;2、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内财产平均分配或者继承人之间商量分配比例,第一顺位有配偶、子女、父母;3、若无第一顺位的,则由第二顺位确定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羊凤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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