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东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东莞市户籍,且在东莞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下(含3倍);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 4、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东莞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和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资产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5、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6、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应提供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相关证明; 7、中重度残疾人( 一、 二、三级)家庭需提交有关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东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 2、提交材料 3、受理 4、调查 5、审核 6、核实 7、初审材料 8、公示 9、选房 10、轮候 11、购房东莞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上应当注记哪些内容 (一)经济适用住房1.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2.不得出租、出借;3.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4.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哪些情况申请人应应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 2、全部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本市的; 3、申请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需处置的; 4、出现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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