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食堂摔伤算不算工伤? |
释义 | 一、单位食堂摔伤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在就餐时摔倒的属于工伤,有这样的案例。属于工作的必须和延续,只要是在规定的吃饭休息时间内,就要看单位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述,有关职工食堂用餐摔伤是否算工伤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如果不允许外出吃饭,不属于工伤;如果允许外出吃饭,在外用餐可视作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属于工伤。 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3] 工伤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要求工伤赔偿,但是前提是先进行工伤鉴定,鉴定为工伤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部分一般单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因为公司投了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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