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事实婚姻房产如何继承 |
释义 | 老人事实婚姻房产如何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人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后,如果老人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事实婚姻可以补办结婚证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应当补办登记”,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提出的,主要是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而增补的一条。 对于这类问题,应针对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算起。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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