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例如月薪 5000,在没参加社会劳动保险和交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5(元)。 计算过程: 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总额-扣除费用标准 2、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400*15%-125=385(因2000《3400《 5000,故适用15%的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25) (一)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额(元)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二)速算扣除数125的来源 由于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你以上提出的问题,分段计算过程为应纳税额=[500*5%+(2000-500)*10%+(3400-2000)*15%]=385。 速算扣除数125=(500*(15%-5%)+(2000-500)*(15%-10%),具体体现的是按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