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有何要求? |
释义 | 办理离婚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等证件。双方书面申请离婚,提供离婚证明。达成书面协议处理财产、子女等问题。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协议书。审核后领取离婚证。 法律分析 离婚所需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张底色相同的两寸单人照片和前幅颜色的近照。办理离婚证的程序: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离婚申请,并出示离婚证明。双方就家庭财产、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处理达成书面协议。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婚姻登记证办理表》,由登记机关审核。拿到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可以通过协议或法庭裁决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比例。常见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和投资等。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父母可以通过协议或法庭判决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用和抚养方式。这包括决定子女的居住安排、教育费用、医疗保健和日常生活费用等。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确保最佳利益的实现。 结语 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是重要任务。夫妻可通过协议或法庭裁决确定财产归属和分配比例,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子女抚养需协议或法庭判决,包括抚养权、费用和方式,如居住、教育、医疗和日常生活。处理需寻法律专业人士帮助,保护合法权益和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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