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吗? |
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协议离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协商离婚的具体处理方法是双方首先解除婚姻关系、抚养孩子、分割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意见。然后,带着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2英寸最近的无冠照片,一起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直接进行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原告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对方应诉,组织庭审后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判决。法院出具离婚判决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起诉离婚,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婚姻关系仍然存续,需要尽到夫妻忠实义务,不能与婚外异性同居,避免惹祸上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