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担保人,贷款人贷款没还,我被列为失信人,怎么办 |
释义 | 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应注意审查自己的免责情况。一般保证需债权人通过诉讼追偿,连带责任保证则需担保人直接履行债务。若担保合同无效且无过错,担保人可免责。若有过错,赔偿责任不应超过10万元。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如果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应如何避免承担还款责任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举个例子,有人找你借款30万,我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而且你又无过错时,我和借款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如果你跟我都有过错,那么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15万。如果因借款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我又无过错的情况下,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有过错,应当赔偿责任不应超过1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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