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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商标印制委托人的管理
释义
    对商标印制委托人(商标注册人、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及其他商标使用人)的管理,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一、商标使用许可条件是什么?
    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因此,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除外)。
    2、商标许可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商标法律意义上的许可人。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法律保护,已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的证据有哪些
    (一)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二)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四)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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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