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怎么注册有限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特点 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有限合伙企业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它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 法律客观: 《 合伙企业法 》第65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 合伙协议 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违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