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能否由个人签署? |
释义 | 施工合同必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企业签订,个人无法签订有效的工程承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和没有资质承揽合同也都是无效的。违法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第三方。没有资质承揽合同的后果包括挂靠合同无效、签订的合同无效,承担工程质量和行政责任。以上是关于施工合同、违法分包和没有资质承揽合同无效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 一、施工合同能和个人签吗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正是基于此,相对人现在起诉贵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违法分包,再分包合同无效,关于违法分包的认定如何来认定呢?认定的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的违法分包是指下列情形: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其他单位考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这些都是认定违法分包的标准。再分包是指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给第三人。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再分包本身即是违法行为。现行法律规定将再分包作为违法分包的一种情形。 三、没有资质承揽合同无效的后果 施工人没有资质使用法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形式很多,在审判实践当中,出现的形式有无资质的施工人挂靠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无资质的施工人变相作为真有资质施工企业的内部承包单位,无资质施工人与具有资质施工企业的名义上的联营等多种形式,其实质都是挂靠。挂靠的后果就是出借资质的挂靠合同无效,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签订的合同也无效,他们就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结语 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的规定,如果承包人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违法分包或没有资质承揽合同,这些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违法分包和再分包都是违法行为。对于没有资质承揽合同的情况,审判实践中采取了多种形式来应对,例如挂靠等。挂靠合同无效,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签订的合同也无效,并要承担工程质量和行政责任。因此,在您所提到的诉讼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对方的主张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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