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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属于用益物权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租赁权与用益物权的概念及其特点。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两者都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都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并且两者的产生都是基于债权契约。用益物权具有目的的用益性、地位的独立性等特点。
    法律分析
    一、租赁是否属于用益物权?
    租赁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租赁权是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一)租赁权。租赁,是指一方将特定物交于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后返回租赁物的契约。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二)用益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这些都属于用益物权。
    二、租赁权与用益物权的比较
    两者都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两者都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租赁权的客体也是动产与不动产;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产生都是基于债权契约,都是占有别人的物。租赁权的内部构造完全符合作为一种用益物权类型的要求。将租赁权定格化为法定的用益物权,由此可扭转租赁权置身债权编却生性为物权所造成的某些不妥和尴尬局面;租赁权存在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
    三、用益物权具有怎样的特征
    目的的用益性。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是对所有物的利用。从物权的分类来看,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相对应,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就是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即为了追求物的使用价值而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与此相应,用益物权的内容也主要是行使使用、收益的权能。
    地位的独立性。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物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独立支配的排他性权利,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某种权利的具体支配范围内,可以对抗一切人,包括所有权人,从而形成对所有权的限制。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拓展延伸
    按标题:['3.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具有哪些特征?'] 生成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 占有权:用益物权人享有对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
    2. 使用权:用益物权人可以依法使用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包括建造、修缮、改造、拆卸、运输等行为。
    3. 收益权:用益物权人可以依法享有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所得到的收益,包括租金、收益、利润等。
    4. 期限性:用益物权人可以享有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的特定期间,即权利的存续期间。
    5. 客体特定:用益物权人的权利对象是特定的人或物,即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
    6. 内容特定:用益物权人的权利内容是特定的,即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
    综上所述,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期限性、客体特定和内容特定的特征。
    结语
    租赁权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一种债权。用益物权具有目的的用益性、地位的独立性等特点。租赁权虽然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但其内部构造完全符合用益物权的要求,因此可将其定位为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所有物的利用,是对所有权的限制,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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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