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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资料作假要承担什么责任?
释义
    这属于经济诈骗,要负刑事责任。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证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一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是骗取信用证的;四是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卡逾期多久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信用卡逾期多少时间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5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信用卡被盗刷,有什么责任,信用卡被盗刷是否承担偿还责任
    信用卡被盗刷以后负责顺序:盗刷人>银行>刷卡商户>持卡人。
    1、盗刷人
    在盗刷以后,如果警方能破案并找到盗刷人,那么由盗刷人负责。
    2、银行
    如果警方不能找到盗刷人,就由发卡银行负责。因为银行与持卡人之间是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为持卡人提供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由于银行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构成了违约行为,所以,银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刷卡商户
    当持卡人凭信用卡签名消费交易时,作为商户,需要核对持卡人在POS交易凭证上签名与卡正面凸印的拼音、卡背面签名条上预留的签名。如果没有履行此义务,导致信用卡被盗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持卡人
    如果是因为持卡人本人的原因致使信用卡丢失,或者将自己的卡交给别人导致信用卡信息泄露发生的盗刷,那么持卡人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罪未遂要承担什么责任
    犯罪未遂同样属于违法犯罪。犯罪未遂需要负刑事责任,并不因为其犯罪未遂就不负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证员违法要承担什么责任
    未构成犯罪的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公证法》第四十一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招用童工要承担什么责任
    招用童工要承担什么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该内容由 王丽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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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