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期限租房合同的效力为多少年? |
释义 | 附期限租房合同的效力为二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一、办公用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多少年 1、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多久后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赁三十年与法律相抵触怎么处理 租赁三十年与法律相抵触后十年的租赁约定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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