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方找人一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来侦查找到犯罪嫌疑人。 具体如下: 1、发通缉令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发出通辑令发动群众协查; 2、悬赏。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罪嫌疑人行踪,核实后给予奖励; 3、定点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抓捕; 4、电话跟踪。按程序审批后对相关手机电话进行定位跟踪抓捕; 5、通过身份证跟踪。嫌疑人用身份证开房时公安系统会弹出嫌疑人入住登记的信息,可以实施抓捕。 不过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是不会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除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所属的证据种类,依照本章第二节至第七节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所针对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技术调查措施是否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技术侦查措施是否在刑事立案后,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三)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是否按照批准决定载明的内容执行; (四)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依法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 当庭调查技术调查、侦查证据材料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庭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技术调查、侦查措施使用的技术设备、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