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天津户口入迁条件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积分落户,第二种是人才引进。 第一种: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第二种: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1、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的外省市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0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 其办理程序概括如下: 1、提交材料: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 2、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人才市场)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 3、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材料; 4、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办理《准迁证》; 6、户口迁出; 7、报到落户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