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判缓刑不能办护照。缓刑是一种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 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缓刑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如果要出去,首先向监管矫正机构,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提出申请,由司法所上报司法局,司法局审查决定批准。 所以在缓刑考察期,所以是不能出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