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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请求有哪些?
释义
    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的提出方式:当事人可以在起诉状中一并写明财产分割的相关诉求;将起诉状递交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应当依法审理、判决。
    一、丈夫离家出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丈夫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丈夫离家出走或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有: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先行调解,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第二次离婚诉讼
    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是:首先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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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5: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