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 民法典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监护人 指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负有监护义务的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第一顺序监护人是配偶,第二顺序监护人时父母又或者是子女。 《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