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擅自设卡拦截、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在疫情期间,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止疫情传播,包括对疫情严重地区实行交通管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如果一个人编造或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将会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如果这种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相关业务活动可能会被暂停或执业许可证可能会被吊销。如果这种行为是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那么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会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一、为防止疫情蔓延可以擅自设卡拦截吗? 为防止疫情蔓延不可以擅自设卡拦截,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119条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居家隔离人员不按要求隔离,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要求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感染者密切接触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员居家隔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设定的防控措施,是有关人员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隔离或在隔离期间违反规定外出,属于违法行为。 该类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违规人员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如因此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疫情的防控不能单方面的只依靠政府部门,在国家为防控疫情已经做出最大努力的情况下,还有人随便在网络上对疫情进行造谣,这样的做法根本就不利于疫情防控,随便在网络上造谣,对不实的谣言进行传播的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律责任,该法规定了突发事件的应对责任分工、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应急响应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奖励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该法规定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要求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措施。 该法还规定了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并指定专门的网站或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和应对突发事件。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应急响应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并明确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标准和流程。 最后,该法还规定了突发事件应对奖励和责任追究,要求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对突发事件应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追究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对于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个人编造或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将会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如果这种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相关业务活动可能会被暂停或执业许可证可能会被吊销。如果这种行为是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那么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会依法给予处罚。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散布虚假信息,不违规设卡拦截,不随意发布不实言论,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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