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释期满后仍未解决,该怎么办? |
释义 | 取保候审期满还未结案时,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方,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包括故意实施新犯罪、企图自杀或逃跑等,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撤案的条件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情节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在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案情变化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但需要有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期满还没结案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满还没结案的,应该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三、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撤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即意味着已经有初步的证据证明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不是案情复杂,正常情况下不会长达12个月都不能结案。在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案情的变化相关部门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变更强制措施的,需要有正当理由。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满还未结案的情况下,应该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和有关单位。对于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届满的情况,也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方。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若具有一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逮捕。撤案的条件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根据案情变化,相关部门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但需要有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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