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托管行的利益 |
释义 | 托管行的投资应用 像共同基金的基金净值计算、投资方向是否符合规定、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等有关基金运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都需要托管行来监督。托管行在整个委托理财行业中(不论是公募还是私募)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不仅可以降低基金公司的资金管理成本,也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托管行对所提供服务会按照托管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来收取费用,通常在0.2%-0.25%之间,此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托管业务也成为商业银行积极争取的一项中间业务 私募基金托管在银行账户的原因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基金资金的托管人只能有具备托管牌照的商业银行担任; 2、托管银行将行使资金保管,或者基金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情发生、使用审核等职能; 3、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捐款跑路; 4、银行是资金托管行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保管人与托管人的区别 基金保管人与托管人的区别: 1、本质不同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职责,同时收取一定的报酬。在托管协议下,基金管理人负责运作和管理基金,同时支付给基金托管人一定的报酬。 2、主体不同 基金管理人通常是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例如天弘基金、广发基金、泰康资产、东兴证券等。基金托管人则通常是商业银行,例如中囯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 3、职责不同 基金托管人主要负责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审核基金资产、保存基金会记账册和记录、出具基金业绩报告等。基金管理人则是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管理,提供基金理财服务,计算和公告基金资产和单位净值,并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投资收益。 二、相关人员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上述机构或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 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4、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5、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6、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 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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