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或者审核情况复杂,则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同时,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需将办理进度通知提取人和单位。 法律依据: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公积金提取申请受理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将延长期限的通知发给提取人和单位。 2.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和延长期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公民有申诉权和控告权。对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和申诉,对受侵害的个人和集体,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国家机关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