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谁编制谁审核 |
释义 |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如果采取施工总承包的,要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如果是分包单位实施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则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危大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简称,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全权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有哪些: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法律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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