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黑龙江水稻补贴的具体标准是: 其一、稻谷地上水补贴,为每亩一百三十六元。 其二、稻谷地下水补贴,为每亩八十六元。 《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明确补贴标准。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市县农业“三项补贴”资金规模和市县应补贴面积,2016年全省市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其中,秸秆还田、施用农家肥等直接用于耕地地力提升的资金要达到每亩10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