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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写借条到公证处公证要如何做?
释义
    首先准备好公证的材料包括公证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的文书、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然后寻找正规公证处委托其帮助办理,公证处应依据事实、法律办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
    (2)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5)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6)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7)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2、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一、办理公证遗嘱的流程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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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0: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