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是否能公证老人赡养义务 |
释义 | 公证处是否能公证老人赡养义务 公证范围主要有:国内经济、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国内民事。不是什么都可以公证,公证的要求是合法的,有法可依的社会性事件和行为。 《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不予办理公证 《公证法》规定了9种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