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证补办;也可以到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其中一方民政局进行结婚证的补办。 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如下: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在身份证信息与登记时信息不同(户口迁移改变户口所在地地址),那么需要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本; 3、社区居委会或是事业单位开具的结婚证丢失证明,并需要有效印章; 4、夫妻双方依旧处于婚姻关系的证明; 5、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照,红蓝背景都可。 补办结婚证方法如下: 1、在近两年内结婚的夫妻,两人的婚姻档案证明还在档案处,所以只需要准备好补办结婚证的证件,前往原来登记结婚的民政局进行补办即可。 2、婚姻关系已经超过两年关系的夫妻,需要到当地的档案处进行档案查找并复印,再准备好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前往之前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