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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息公开三需要原则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公开政府信息须遵循三原则:公正、公平、便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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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