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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围标不一定是串通投标罪吗?
释义
    围标虽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一定是犯罪行为,所以围标不一定是串通投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串通投标罪有两种情形:
    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二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因此,串通投标罪的主体限于投标人和招标人。
    一、围标串标处罚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二、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哪些
    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如下内容:
    1、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金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3、在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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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9: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