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不付房租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客拖欠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如下:1、承租人在没有得到出租人同意的情形下,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2、承租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逾期未交纳房租;3、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租赁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况有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欠房租多久能终止合同 欠房租多久可以解除合同首先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明确约定适用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这个情形进行明确约定,那么适用法律规定。先向租赁房发个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在到达租赁人时生效。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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