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人才引进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 我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5、大中型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可通过调动的方式,也可以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投资兴办实业等柔性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在单位人员编制限额内允许其先进后出,在当年度自然减员中冲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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