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法定休息日规定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共9天放假。星期六和星期日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范畴,但是在劳动法中规定了休息日安排和工资报酬标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争议。 法律分析 法定休息日,顾名思义,合法的休息时间。这并非现在才有,在中国汉代就有官员每过5日休息一次的规定,后经唐朝明朝等的不段变化,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休息日。我国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法定休息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而且在《劳动法》中还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工资报酬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范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法定休息日,作为合法的休息时间,早在中国汉代就有了规定。经历了唐朝、明朝等朝代的变化,我国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休息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星期六和星期日被视为周休息日,但并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劳动争议方面,涉及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问题的争议,都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