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会管理下的相关权益
释义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涉及企业工会干部的劳动争议也呈现增加的趋势。企业工会干部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加与其工作性质有关,企业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因此会与企业方发生矛盾,企业方会以各种理由解除为职工维权的基层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其工资待遇,还有的在工会干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种种借口不续签合同。为保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工会干部的劳动关系进行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8: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