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资不抵债? |
释义 | 我们可以查阅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该司法解释就提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认定“资不抵债”的标准。 实践中,该标准是“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债务人的实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要注意的是,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需要考虑企业信用、偿债能力等因素,同时,我们在计算债务数额时,不需要考虑是否到期,即包括已到期及未到期的债务。 更为具体的证据认定,我们可以查阅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如果显示“资不抵债”,那么一般就可以做出法律上的认定。当然,还存在例外情形,例如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具备以下情形也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资不抵债债务人如何处理 当债务人出现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形时,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明显下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资不抵债时如何申请破产 (一)债权人申请只要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其破产。债权人申请破产应提供法定文件: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权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及有关证据。比如说,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时间到了,但债务人没有支付并持有没有支付的证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这些文件。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可以申请宣告其破产,债权人没有义务去判断这个企业是否亏损,他也无法去判断这个企业是否亏损。 (二)债务人可以申请自己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值得一提的是,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时,还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一个企业的厂长认为经营不下去了想破产,不能说破就破,因为这里涉及到国有资产问题。这时上级同意你才能申请,上级不同意申请破产,那么上级领导得采取措施进行挽救。其他企业应当提交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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