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章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