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户口迁移证能落户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民在户口迁移时需要持有的户口迁移证及办理须知。户口迁移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需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若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此外,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办理须知中,针对居民和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要提供落户申请书、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 法律分析 公民的常驻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化时,需要持有户口迁移证,证明其已经从原户口所在地搬到了新的居住地。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办理须知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拓展延伸 户口迁移证遗失后,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户口迁移证是居民身份证的附属证件,具有证明居民身份和户口迁入迁出等功能。因此,如果户口迁移证遗失了,需要尽快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以便于办理相关手续和享受相关权益。 在申请补办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此外,需要填写《户口迁移证补办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 户口迁移证补办完成后,需要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办理完成后,就可以获得新的户口迁移证,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和享受相关权益。 户口迁移证遗失后,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应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公民在户口迁移时需要持有户口迁移证,证明其已经从原户口所在地搬到了新的居住地。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出后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须知中,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要本人持落户申请书、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需要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征用土地落户需要单位持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征地协议、安置协议、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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