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及流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骨折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包括一级到十级,并详细列举了在不同情况下的工伤级别。在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或者是四肢大关节的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可以认定为七级工伤;因为开放骨折感染而形成的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或者是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没有积液的可以认定为八级工伤。 法律分析 骨折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在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或者是四肢大关节的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可以认定为七级工伤;因为开放骨折感染而形成的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或者是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没有积液的可以认定为八级工伤。 拓展延伸 骨折工伤等级划分标准 骨折工伤等级划分标准是按照受伤者的骨折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等级划分,以便于工伤认定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骨折工伤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轻度骨折:骨折程度较轻,一般无明显疼痛和活动受限,不影响工作和生活。 2.中度骨折:骨折程度较重,疼痛明显,影响工作和生活,需要住院治疗。 3.重度骨折:骨折程度极重,疼痛难忍,影响工作和生活,需要长期住院治疗。 4.特别严重骨折:骨折程度极其严重,疼痛难忍,甚至导致呼吸困难、脏器损伤等严重后果,需要立即抢救。 根据以上标准,工伤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骨折程度和影响程度获得不同的工伤赔偿等级。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结语 骨折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重要的依据,可以帮助工伤患者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标准,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或者是四肢大关节的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可以认定为七级工伤;因为开放骨折感染而形成的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或者是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没有积液的可以认定为八级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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