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是可以在其他案件中使用的。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需要缴纳的保证金属于刑事保障措施之一,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员不会逃跑或者干扰案件的正常进行。只要取保候审期满或者案件终结后被取保候审人员没有逃跑或者干扰案件的正常进行,那么缴纳的保证金就可以被返还给被取保候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员没有其他案件需要缴纳保证金,那么缴纳的保证金就可以退还。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其他案件中需要缴纳保证金,那么这笔保证金可以直接从原来的保证金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取保候审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一万元。 第九十二条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出境,并应当遵守取保候审决定的其他规定。 第九十四条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未逃匿并且未干扰案件的进行,取保候审决定被撤销后,缴纳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需要在其他案件中缴纳保证金的,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