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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释义
    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及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职业的证明。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涉及税种变更时,同时领取并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纳税人在填毕的表格后,将表格交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响应提交如下资料:
    (一)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2、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登完毕的表格,审阅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应提交的附列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对纳税人申办事项需转办的,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转相关环节办理。
    三、审核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对纳税人报送的已填等完毕的变更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审核:
    (一)对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对比,检查是否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二)必要时,可以安排实地调查。对符合要求的,在《税务登记变更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或税务登记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等。
    四、发证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及有关资料并签收;因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税务登记管理环节重新制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同时,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并收取工本费。
    五、违章处理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发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关更税务登记的,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
    六、资料归档归档资料内容:
    (一)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二)纳税人提交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登记变更表》
    (四)《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五)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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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8: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