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外地车早晚高峰是几点到几点 |
释义 | 北京晚高峰平时是17时-19时。工作日(8月29日至8月31日、9月3日至9月6日)延长全路网早晚高峰运行时间,早高峰延长1小时,由平时7时至9时延长为7时至10时,晚高峰延长1.5小时,由平时17时至19时延长为16时30分至20时晚高峰一般指下午16时至晚19时。但具体还得看当天的天气情况或者是否有大型活动等等。有对外地车号牌的限制,17时至20时,外地号牌车辆不得进入五环内行使。具体请查询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网站。北京早高峰限行时间段及区域: 一、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 二、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三、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 四、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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