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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吸收合并合并公司基本程序包括哪些部分?
释义
    法律分析: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兼并,吸收合并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一、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公司合并吸收其余公司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的,视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该由各方合并公司签署合并协议,并出具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公司需要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需要在三十之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是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对应担保的。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将由合并之后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
    二、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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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