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判决书不可以补办,但是可以申请阅卷。因为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宣判的每一个案件都会制作成案卷存档,当事人需要判决书的可以申请法院阅卷。人民法院随当事人的身份进行审核之后,会查询出当事人的判决书,加盖该份文件与原件的印章,即可当作原件使用。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 《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类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第八条 对已接收的案卷,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案号分别在档案目录簿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体要工整。 第十八条 档案处、科、室应设阅卷室,接待院内外查卷人员阅卷,以利于保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