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失,在外地的补办方法 |
释义 | 身份证丢失可在外地补办,流程为: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异地受理点将信息传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新证。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丢了是可以在外地补办的。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拓展延伸 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当您的身份证在外地丢失时,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补办手续。首先,您应该尽快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提供详细信息。其次,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然后,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在办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确认和照片。最后,耐心等待办理时间,通常需要数个工作日。一旦您的新身份证办理完成,您可以前往领取或选择邮寄方式。记得妥善保管好新的身份证,以免再次丢失带来不便。 结语 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需尽快向当地公安局报案,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缴费后,等待数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领取新身份证后妥善保管,避免再次丢失带来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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