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
释义 | 工作单位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所以不存在税前扣除的情形。行政机关或者法院罚款不用考虑税务问题。罚款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一、房产证拖着不办会有滞纳金吗 不办房产证且未缴纳契税的有滞纳金。 纳税人应当自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10日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契税,凭完税证明办理房产证,逾期未缴需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滞纳金主要有以下特征: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二、罚款和罚金有什么区别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罚金是一种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2、法律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罚款与罚金这两种都是公权力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人员; 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扣除。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对象,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司法罚款的适用对象是: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阻止、妨害证人作证的人,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查封、扣押财产的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拒不履行协助调查、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行政罚款的适用对象是各种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和单位。 三、行政拘留和罚款哪个严重 首先需要明确,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行政罚款是由于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主要形式。广泛适用于违反环境法的行为。在中国,绝大多数的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规定有行政罚款这一行政处罚形式。行政拘留比罚款更严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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