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患有“微创”手术治疗的疾病,理论上需要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因为根据《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此外,《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对询问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重大遗漏信息,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已经订立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对保险事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重大遗漏信息的,保险合同自始无效。被保险人对保险事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重大遗漏信息,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已经订立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